培训项目
初级保安员培训
(一)申报初级保安员的条件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可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也可取得结业证书。
(二)学习内容
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
(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
(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专业基础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安防技术及设施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现场保护知识。
(5)现场救助常识。
(6)内务管理知识。
(7)保安礼仪常识。
(8)安全管理知识。
(9)交通安全知识。
(10)计算机操作常识。
(11)防卫术知识。
(12)人际沟通技巧。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
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
专业技能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一守护 |
(一)出入口守卫 |
1.能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 2. 能按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 3.能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 4. 能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 5. 能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对讲机、电话、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用报警设备报警 |
1.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 2.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 3. 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4.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 5.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 6.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
(二)目标部位守护 |
1.能够清理目标区域内无关人员和可疑物品 2. 能够发现火险、水电气泄漏、盗窃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3. 能徒手或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 4.能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 5.能按规定设置隔离区保护案件事故现场 |
1.守护操作规程与标准 2.防火、防盗、防泄漏常识 3.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4.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 5.案件、事故现场保护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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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逻 |
(一)区域巡逻 |
1.能按照预定方案巡逻 2.能使用有线、无线等通讯器材进行联络 3.能徒手或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 4.能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 5.能按规范格式填写巡逻纪录 6.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用报警设备报警 |
1.巡逻操作规程与标准 2. 常用通讯器材和保安器械使用方法和规定 3. 保安巡逻登记表及填写方法 4. 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
(二)人员聚集场所巡逻 |
1.能发现聚焦场所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能按照工作要求疏导人群 3.能按规定设置隔离区进行区域警戒 |
1.人群聚集场所的特点 2.人群的疏导方法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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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护送 |
1.能对护送对象进行警戒 2.能全程监控护送对象的活动 3.能发现护送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 4.能徒手或使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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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学时
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华信中安学院教师在本次培训中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具体讲授有关课程,经过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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