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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初、中、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为不断适应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形势需要,依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华信中安保安职业培训学校将有计划地长期举办初、中、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班。学校采取集中辅导培训,统一考核鉴定的办学方式,学员考试通过后统一颁发全国认证的初、中、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他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上;
 

2.取得依法设立的保安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3.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二、培训班报名咨询电话:010—63831616; 4006-456 110

       投诉电话:010-63831616-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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